组织建设

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理学院委员会关于调整有关党支部设置的决定

来源:     发布时间:2017-05-31 点击量:

 

 

 

 

理学院党〔20123

 

 

中共浙江理工大学理学院委员会

关于调整有关党支部设置的决定

 

各党支部:

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规范管理,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对学院有关党支部进行如下调整:

一、原“理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”改称为“信息与计算科学毕业班第一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”改称为“信息与计算科学毕业班第二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”改称为“数学与应用数学毕业班第一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四党支部”改称为“数学与应用数学毕业班第二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五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心理学毕业班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六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化学毕业班第一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七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化学毕业班第二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八党支部”改称为“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生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九党支部”改称为“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生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十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心理学本科生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十一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化学本科生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十二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物理学本科生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十三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化学毕业班第三党支部”;原“理学院学生第十四党支部”改称为“应用物理学毕业班党支部”;原“基础数学研究生党支部”改称为“数学研究生党支部”。

二、成立应用化学2009级研究生党支部,成立应用化学2010级研究生党支部,成立应用化学2011级研究生党支部;撤销原应用化学研究生党支部建制。

三、成立应用心理学2009级研究生党支部,成立应用心理学2010级研究生党支部,成立应用心理学2011级研究生党支部;撤销原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建制。

 

附件:调整后理学院党支部一览表

     

 

 

  二○一二年三月十九日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党支部  调整  决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浙江理工大学理学院办公室      2012年3月21印发